隨著EB-5計畫變得更加突出,投資者的成熟程度顯著提高。因此,EB-5 投資者在專案盡職調查方面做得更好。然而,仍有幾個問題經常被忽略。
每個 EB-5 投資者都應該向他們接觸過的每個區域中心詢問以下問題:
1. 優先 EB-5 貸款是否有全額抵押?
為了抑制通貨膨脹,新冠疫情導致利率上升,傳統資本變得更昂貴,大型房地產專案也更難找到。因此,EB-5 資本作為高級或第一位置貸款已成為更常見和可行的選擇。
投資 EB-5 貸款處於優先地位的項目可以為投資者帶來顯著的優勢。如果就業創造實體 (JCE) 拖欠 EB-5 貸款和與專案相關的其他貸款的償還,則 EB-5 貸款將首先收回其貸款收益。這種恢復是透過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來實現的——無論是司法的還是非司法的。
然而,高級貸款的價值取決於貸款抵押品的價值。 EB-5 專案通常很複雜,具有多個階段和多個資產。對於投資者的安全來說,重要的是專案的所有資產都作為抵押品反映在高級信託契約中。然而,並非所有 EB-5 項目都有全額抵押。
未由整個專案及其所有資產完全抵押的優先貸款使投資者面臨償還遠低於其原始資本投資的風險。
2. NCE是否有JCE的股權質押?
擁有有擔保的優先貸款對投資者來說當然是有利的,但 JCE 違約的補救措施是取消抵押品贖回權。雖然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程序因州而異,但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過程通常需要至少三個月,在某些情況下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
在此期間,誰負責該專案?通常情況下,是違約方,或者可以指定接管人,但這也需要時間。
另一方面,股權質押可以迅速將所有權從違約方轉移到提供貸款的一方。就 EB-5 而言,這使得新商業企業 (NCE) 能夠迅速介入並採取行動保護專案資產的價值,最大限度地提高向投資者提供資本回報的能力。
2000 年代末期金融危機後,股權質押在傳統商業房地產貸款人中開始流行,現在已成為大多數重大交易的標準。潛在的 EB-5 投資者應始終詢問 NCE 是否有 NCE 的股權質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