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準備EB-5美國移民申請文件期間,許多投資者都疑惑是否可以先繳納部分款項以「鎖定」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之後再補繳剩餘款項。
然而,美國移民法對資金的可用性有極為嚴格的規定。若對資金撥付的時機理解有誤,或無法證明資金來源,可能會導致您全家移民的整個過程功虧一簣。
1.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規定:提交 I-526 申請時,所有資金必須已備妥
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現行法規,投資人必須證明已在提交 I-526 申請表(或針對區域中心項目的 I-526E 申請表)之際,已投資或正在投資法定全額資金。具體而言,2026 年適用的投資金額為:
- 針對位於目標就業區(TEA)內的專案,例如農村專案或失業率較高的地區,投資額為 800,000 美元。
- 位於 TEA 區域以外的專案,投資額為 1,050,000 美元。
這筆款項必須全數匯入新創企業(NCE)或該專案指定的託管帳戶。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證明 100% 資金來源合法性的文件(Source of Funds)必須完備,並隨同 I-526 申請表一併提交。

2. 資金不足或文件缺乏透明度所導致的嚴重後果
在尚未匯入最低投資金額,或尚未準備好剩餘資金的資金流說明文件的情況下,仍刻意提交申請,是導致 EB-5 申請案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若在簽署申請書時發現任何資金來源上的缺口,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立即:
- 發出補充證據要求(RFE):迫使投資者必須在短時間內作出說明。
- 發出「拒絕意向通知」(NOID)或直接拒絕(Denial):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認為投資者缺乏足夠的財務能力,或資金來源從一開始便未明確。
這項拒絕將造成極大的不利影響,不僅浪費時間與金錢,若投資人正在美國進行「同步申請」(Concurrent Filing),更將嚴重影響其移民紀錄。
3. 針對 EB-5 投資者的安全資金撥付策略
為了確保 I-526E 申請獲得百分之百的核准率,在向移民局提交申請前,您必須遵循「資金充足、文件齊全」的原則:
已完成全額注資
請務必確保全額 800,000 美元(或 1,050,000 美元)已安全存入專案帳戶。除非有由移民律師精心設計且經專案方核准的期票(Promissory Note)結構,否則應避免將付款分批攤開至申請提交日之後。
預先完成資金流追蹤(b 次)
所有證明資產來源的文件,例如:土地買賣合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贈與文件或薪資單等,必須涵蓋全部投資資金。您必須說明資金從原籍國的原始帳戶開始,直至進行外幣兌換並轉入美國銀行帳戶的完整流向。
在籌備資金環節保持謹慎,正是消除所有法律風險的關鍵。 當您與像Green Card Fund這樣頂尖且信譽卓著的區域中心合作,並選擇像Home2 Suites Ashland 這樣透明度高的項目時,投資者將獲得由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網絡所提供的支援,確保您的資金來源文件在提交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之前達到百分之百的完美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