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資者常忽略的一項最重要的法律里程碑,正是稅務義務狀態的改變。當您手持綠卡時,您不僅改變了居住地,更正式進入了美國國稅局(IRS)所實施的全球最嚴格的稅務管理體系。
一個關鍵問題是:「我的全球收入和資產是否必須同時在來源國(如越南)和美國繳稅?」讓我們一起詳細分析美國稅法的運作機制,為您的家庭資產做好最完善的準備。
1. 美國全球稅制的本質:何時觸發納稅義務?
美國是全球少數幾個對所有納稅公民及居民實施「全球所得稅」政策的國家之一。
觸發點:對於 EB-5 投資者而言,這項全球稅務申報義務將在您取得有條件綠卡(2 年期)並正式獲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之際立即生效。
自該時點起,您所產生的一切收入來源——無論是在美國、越南或世界任何其他國家所產生——均須向美國國稅局(IRS)如實申報。這些收入來源包括:
- 來自薪資及營業收入的所得。
- 來自出售家鄉房地產及企業股份的利潤。
- 銀行利息、金融投資所得股息。
- 在當地出租資產及房地產所獲得的收入。
2. 「雙重課稅」風險的真相與化解擔憂的解決方案
全球收入申報的規定,讓許多投資者對未來可能面臨的處境感到不安——既要向當地政府繳納適度的稅款,又要再次向美國政府繳稅。然而,從法律實務來看,美國並無意圖強迫您承受這種不公平的雙重課稅。
為了保障納稅人的權益並促進國際貿易,美國政府實施了兩項核心的稅務減免措施:
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稅收協定)
美國已與全球眾多國家簽署了雙邊稅收協定。這些協定明確規定了針對各類具體所得,哪個國家擁有最終課稅權,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甚至完全消除投資者的重複納稅義務。
外國稅額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 FTC)
FTC 機制允許您將已在國外合法繳納的稅款,直接抵扣應繳納的美國稅款。 舉例來說,若您在原籍國產生一筆收入,且已在當地以等同或高於美國稅率的稅率履行完稅義務,透過FTC機制,您針對該筆收入須向美國國稅局(IRS)繳納的稅款,可能減至零($0$)。

3. 移民前稅務規劃:明智的戰略之舉
儘管有避免雙重課稅的工具,但現金流的優化與家族資產的保全,完全取決於您是否在移民前制定了稅務規劃。
任何資產申報、重組,或涉及高價值不動產的買賣、贈與等交易,應在您正式領取綠卡並入境美國之前完成。若等到成為永久居民後才進行,此類資產轉移交易可能會產生極其複雜且昂貴的資本利得稅。
因此,除了選擇像Home2 Suites Ashland(由Green Card Fund 區域中心管理)這樣在移民及綠卡方面絕對安全的項目外,EB-5 投資者還需主動諮詢經驗豐富的財務專家及國際稅務律師的意見。 一套在移民前就已精心規劃且量身訂製的資產策略,將成為最堅實的防護盾,讓您的家人能夠安心享受在美國的新生活,無須面對稅務方面的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