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 EB-5 投資者利用同時提交的優勢,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也獲得了就業授權文件(EAD 卡)。他們透過在提交 I-485(身份調整)的同時提交 I-715 來獲得工作授權。
雖然某些 EAD 的有效期長達五 (5) 年,但許多 EAD 的有效期較短,並且可能需要續簽。如果您或您的配偶根據 EAD 工作,即使不是儘早提交續約申請,也必須按時提交。
某些 EAD 類別在收到及時提交的 EAD 續約後可享有自動 540 天延期。這些類別可以在 USCIS網站上找到。仍建議 EAD 持有者在類別允許的情況下盡快提交文件(通常在到期前 180 天),以便對 EAD 申請進行裁決,並在到期前簽發新的 EAD 卡。
如果目前的 EAD 卡已過期,且申請人依賴自動延期條款,則重要的是不要丟棄舊的 EAD 卡,並保留所有卡。這是因為,如果申請人要進入新的工作,如果新的 EAD 卡尚未裁定或尚未收到,他們將需要能夠出示舊的 EAD 卡和表明自動延期 540 天的收據通知。 請諮詢您的移民律師並計劃何時更新 EAD 申請。
上述文章僅供參考,不基於任何特定事實。任何對EB-5或H1-B有具體問題或問題的人都應該諮詢移民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