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办理 EB-5 程序的投资者来说,申请审批的延误可能会令人极为沮丧。在某些情况下,延误甚至会危及移民计划、投资和家庭安全。在某些情况下,EB-5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种称为强制令的法律工具寻求救济。
什么是授权令状?
强制令是一种法院命令,用于强制政府机构或官员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它不是用来告诉机构如何决定一个问题,而是在机构未能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采取行动时迫使其做出决定。就 EB-5 而言,这种法律补救措施通常用于解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无理拖延的问题。
强制令诉讼是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虽然不能保证获得有利的结果(如批准),但可以成功地迫使移民局就长期悬而未决的申请或请愿作出决定。
EB-5 移民程序中的强制令
EB-5 程序涉及几个关键阶段,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的长期审查。
通常会出现严重延误的两种主要 EB-5 表格是
- I-526E 表:投资人的首次移民申请,用于确定有条件绿卡的申请资格。
- I-829表:在满足创造就业和投资要求后提交的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条件的申请。
如果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对上述任何一种申请的拖延时间远远超过了公布的处理时间,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强制令,以迫使 USCIS 裁决案件。
何时适合在 EB-5 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令状?
并不是所有的拖延都能证明授权令是正当的。法院在批准此类救济之前会考虑多个因素,申请人必须证明:
1.延迟是不合理的
申请人必须证明政府未能在合理期限内采取行动。虽然没有固定的规则,但一些律师认为 18 至 24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延误(取决于申请类型和案件复杂程度)可能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移民局公布的处理时间。
2.没有适当的替代补救办法
在诉诸诉讼之前,申请人应用尽其他可用的补救办法。这可能包括
- 向移民局提交在线案件查询
- 联系移民局监察员
- 请求国会代表提供援助
如果这些努力没有取得进展或得不到解释,则可考虑发出强制令。
3.责任是非自由裁量的
法律要求移民局对申请作出裁决,移民局不能无限期地搁置裁决。虽然移民局有决定如何裁决申请(批准或拒绝)的自由裁量权,但没有拒绝采取行动的自由裁量权。这一区别是获得强制令资格的关键。
风险和考虑因素
应谨慎对待申请强制令。虽然它可以促使移民局采取行动,但也存在风险:
- 如果移民局本来就倾向于拒绝申请,那么强制令诉讼可能只会加速作出否定的决定。
- 法院不会命令移民局批准申请,只会采取行动。
- 过早提出申请(在发生足够的延迟之前)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并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费用。
当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未能对申请采取行动时,强制令是一个强大的法律工具,可以帮助 EB-5 投资者突破官僚主义的拖延。然而,它并不是获批的捷径或保证。EB-5申请人在考虑这一选项时,应仔细评估其情况是否符合强制令的法律标准,并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诉讼律师。如果策略性地适当使用,强制令可以帮助原本停滞不前的EB-5移民程序恢复动力。
以上文章仅供参考。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的 EB-5 申请被长期拖延,应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