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潜在的 EB-5 投资者都知道,他们必须向一个项目或企业投资至少 80 万美元,从而创造至少 10 个就业机会。然而,投资者并不总是清楚地了解成功进行 EB-5 投资所涉及的机制。
通过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的区域中心进行的 EB-5 投资将有两个实体,这两个实体对投资者至关重要。第一个实体称为新商业企业(NCE) ,第二个实体称为创造就业企业(JCE)。
这些实体是什么?它们在 EB-5 程序中扮演什么角色?
新商业企业(NCE):
NCE 是一家为在美国从事营利性业务而成立的公司,旨在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资本投资来促进经济发展。NCE 是接收 EB-5 投资者资金的实体,负责将资金用于项目。它必须符合以下标准:NCE 通常以有限责任公司(LLC)的形式成立,区域中心在其中担任管理成员。
- 新规定:NCE 必须在 1990 年 11 月 29 日之后成立,或必须是一家经过重大重组或扩展的原有企业。
- 商业:国家教育机构必须从事营利性业务。
- 投资:必须将从 EB-5 投资者处筹集的资金用于预期的开发或业务扩展,并在此过程中创造就业机会。
国家执行委员会通常通过 EB-5 投资者筹集资金,并负责确保项目的执行方式能够创造所需数量的就业机会并履行其他监管义务。国家执行委员会还负责将 EB-5 投资资金从国家执行委员会转移到联合执行委员会。
创造就业企业(JCE):
联合经济公司是指作为 EB-5 投资项目的一部分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或运营企业。联合经济实体通常是经营项目日常活动的企业,如新酒店开发项目。这是 EB-5 投资资金用于创造直接就业机会的地方。
联合企业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成功执行项目,以便通过项目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并计入 EB-5 创造就业岗位的要求中。联合企业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施工、雇佣工人、运营企业并创造所需的就业岗位。
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联合教育委员会如何协同工作:
国家执行实体和联合执行实体是相互关联但又截然不同的实体。在一个典型的 EB-5 区域中心项目中,国家执行实体是投资工具,而联合执行实体是开发项目、直接雇佣员工和经营业务的实体。以下是它们的合作方式:
- 筹资:国家教育委员会向 EB-5 投资者筹集资金,通常是将他们的投资汇集成一个较大的基金,然后用于项目。
- 投资流:国家教育委员会将汇集的资金投入联合教育委员会,联合教育委员会将这些资金用于资助创造就业机会的运营或发展活动。这可能是用于建造大楼、购买设备或企业运营成本。这种资金流动通常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联合企业教育委员会之间的贷款协议进行管理。
- 创造就业机会:联合企业教育直接创造了所需数量的工作岗位(每个投资者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些工作岗位使 EB-5 投资者有资格获得永久绿卡。
- 就业计算:负责监督项目的区域中心通常使用间接和诱导创造的就业岗位(由项目经济活动产生的就业岗位,即使不是由联合教育项目直接雇用)来帮助满足创造就业岗位的要求。
在评估 EB-5 投资机会时,投资者需要清楚地了解谁是国家教育委员会(NCE),谁是联合教育委员会(JCE),谁负责管理每个实体。由经验丰富的团队领导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联合教育委员会是 EB-5 投资者取得成功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