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創建了農村目標就業區 (TEA) 預留類別以來,人們對農村 EB-5 計畫的興趣呈指數級增長。對於那些國家在非保留類別中倒退的投資者來說,投資農村計畫提供了獲得綠卡的更快途徑。

與任何 EB-5 投資一樣,農村投資者有兩個主要考慮因素 – 確保專案滿足創造就業機會的必要要求並獲得投資回報。經濟影響研究證明,農村計畫創造就業的速度與城市計畫相當。然而,由於農村計畫是最近才出現的現象,因此沒有足夠的樣本量來表明農村計畫在回報 EB-5 投資者方面的成功程度。

項目通常透過再融資或出售已完成的項目來償還 EB-5 貸款。城市商業房地產專案再融資通常被認為比農村專案再融資更容易,原因如下:

  1. 市場需求:由於人口密度、商業活動和交通便利,城市地區通常對商業房地產有較高的需求。這種需求使城市房地產對貸方更具吸引力。
  2. 房產價值穩定性:城市地區的房產通常會經歷更穩定且不斷增長的價值,這可以降低貸方風險。由於經濟轉變或當地產業的變化,農村房產的市場價值可能會面臨更大的波動。
  3. 流動性:城市市場通常擁有更多的潛在買家和投資者,因此在需要時更容易進行再融資或出售房產。農村房產的利害關係人可能較少,導致流動性較低。
  4. 融資管道:城市房地產更有可能吸引更廣泛的融資選擇和貸款人,包括機構投資者。相較之下,農村房產可能依賴承保標準較保守的規模較小的當地貸款機構。

雖然農村商業房地產項目的再融資或出售可能比城市項目更困難,但這並不意味著農村項目無法成功回報 EB-5 投資者。除了傳統的承保因素外,潛在投資者在選擇農村專案時可能還需要考慮專案規模。

農村計畫更有可能向地區銀行尋求再融資,而地區銀行的資源往往少於大型國家銀行。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農村 EB-5 計畫來說,規模可能不會越大越好。 

中小型 EB-5 專案可能更符合地區銀行的貸款門檻,並可能為優先還款的投資者提供更安全的途徑。此外,如果一個農村項目希望出售以償還投資者,該地區通常有能力購買較大項目的買家人數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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