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在美國建立業務或獲得居留權的投資者有多種簽證選擇可供選擇,每種簽證都迎合特定的業務目標和情況。在這些選項中,EB-5 投資移民計劃、E-2 條約投資者簽證和 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是受歡迎的選擇。在本文中,我們將比較這些簽證選項,重點介紹它們的主要區別和優勢,以幫助投資者做出明智的決定。

EB-5投資移民專案

EB-5 計劃專為通過投資尋求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個人而設計。主要功能包括:

  • 投資金額: 在符合減少投資金額的目標就業領域 (TEA) 中,最低投資額為 1,050,000 美元或 800,000 美元。這項投資用於為符合條件的美國工人創造或保留至少10個全職工作崗位。
  • 創造就業機會: 投資者必須證明在特定時間範圍內創造了就業機會,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 獲得公民身份的途徑: EB-5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有資格獲得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綠卡)。在有條件的期限后,他們可以申請正式公民身份。

E-2條約投資者簽證

E-2簽證針對的是來自與美國簽訂合格條約的國家的投資者。它允許投資者從事大量貿易或發展和指導企業的運營。主要功能包括:

  • 投資金額:雖然沒有固定的最低投資要求,但投資必須是實質性的,並且與業務成比例。沒有具體的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
  • 國籍要求:投資者必須是條約國的公民,企業必須由條約國公民擁有至少50%的股份。
  • 靈活性: E-2簽證的初始有效期最長為五年,只要投資者保持合格投資,就可以無限期續簽。

L-1公司內部調動簽證

L-1簽證適用於希望將關鍵員工轉移到美國辦事處的跨國公司。主要功能包括:

  • 公司架構: 投資者必須是跨國公司的一部分,在美國和外國實體之間具有合格的關係。
  • 管理或專業知識角色: 投資者必須在公司內擔任管理或專業知識職位。
  • 雙重意圖: L-1簽證持有人可以在保持L-1身份的同時申請綠卡,從而獲得永久居留權。

優點和注意事項

  • EB-5: 提供獲得永久居留權和公民身份的直接途徑,具有明確的投資要求和創造就業機會的重點。
  • E-2: 為較小的投資提供靈活性,並提供可能無限期續簽的非移民身份的機會。
  • L-1: 非常適合希望將高管或專業員工轉移到美國分支機構的跨國公司。

注意事項

投資者的每種美國簽證選擇都有其獨特的優勢和考慮因素。EB-5 計劃、E-2 簽證和 L-1 簽證之間的選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投資者的商業目標、投資能力以及對臨時或永久居留權的願望。建議諮詢移民專家和法律專業人士,以確保選擇最合適的途徑。

關於GCF

自 2009 年以來,綠卡基金一直致力於保護投資者,已為多個國家的近 300 個家庭提供了支持,創造了 4,000 多個就業機會,並籌集了超過 4.25 億美元的專案開發資金。作為美國首批 75 個指定區域中心之一,我們已獲得 USCIS 100% 的專案批准率。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greencard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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